申请人:,男,汉族,生于xx年xx月xx日,住通书村1组29号,公民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男,汉族,生于xx年xx月xx日,住通书村1组29号,公民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一、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何洪书履行到期款25000.00元。
二、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支付延期履行利息直至赔偿金全部付清为止。
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事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贵院于xx年xx月xx日已审理完结,并下达了宜高民初字第486号民事调解书,在该调解书中双方约定由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各项损失86000.00元,扣除已赔偿的16000.00元,还需赔偿70000.00元,此款期限于xx年xx月xx日前给付25000.00元,调解生效后,被申请人何洪书却在调解后对本应承担的赔付责任至今拒不履行,对申请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且申请人还等着此款进行后续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212条、第229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强令被申请人给付上述款项,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