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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带走孩子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2024-07-02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现特定情况可以进行变更。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消除,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分析

不违法。

没离婚女方就有行使孩子抚养权的权利,这不叫偷,没有说法叫母亲把自己的亲生孩子偷走的。

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可以根据一定的法定事由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这包括一方因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理由等情况。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判决抚养问题,尊重子女已满八周岁时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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