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

2024-07-0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最高法院解释了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若干问题。根据民法典和审判实践,人身权益、特定物、亲子关系、死者的权益等受侵害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受侵害时,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获利情况、经济能力以及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本解释适用于之前与其内容不一致的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1)

(2001年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第四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六条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有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1.1),本解释的制定旨在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依法保护人身权益和特定物权益。根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以及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对于已经生效的司法解释,如与本解释不一致,以本解释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四章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损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精神卫生专门人才的培养,维护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建设。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精神卫生科学技术研究,发展现代医学、我国传统医学、心理学,提高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的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精神卫生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