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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权转让的继承人是否是第一继承人

2024-07-02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分析: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代位继承的概念是什么呢?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适用代位继承应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代位继承的原因和法律原因;

2、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

3、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不受代数限制;

4、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法定继承权,如果被代位继承人因法定原因丧失继承权,其辈直系血亲也丧失代位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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