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是国家行政制度,现代户籍制度需要改革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户口性质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两者并无区别,2000年之前都称为城市户口,之后分类为非农业家庭户、非农业集体户、农业集体户、农业家庭户,非农业户口即城镇户口。农业户口指有口粮田、有地种的农村人口,非农业户口指无口粮田、无地种的人,城市户口指生活在城市且进入条件因城市而异。
法律分析
按照户口性质分类,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非农业家庭户就是城镇户口,两者并无区别。
户籍制度是什么
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中国历史上的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家族、宗族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当代中国的户籍制度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阻碍,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户口性质的分类
按照户口性质分类,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非农业家庭户就是城镇户口,两者并无区别。
之所以有两种称呼,因为在2000年第三次统一更换户口之前,也就是1999年户口本,都是写的城市户口,而在2000年之后,户口被分类为:非农业家庭户、非农业集体户、农业集体户、农业家庭户。非农业户口就是城镇户口,并不是原来是农业转非农业。
原来是农业户口的,国家征地了也属于非农业户口,即城镇户口。
农业户口:就是在农村有口粮田,有地种的人的户口;
非农业户口:就是有农村没有口粮田,没有地种的人;
城市户口:就是生活在城市里,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进入条件.
农业户口:原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农业人口
非农业户口:原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
拓展延伸
户口性质的分类及影响因素
户口性质是指一个人在户籍管理上的归属属性,通常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分类。农业户口主要指农村居民的户籍,而非农业户口则包括城市居民的户籍。户口性质的分类对个人在教育、就业、社保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影响。农业户口的人口流动受到限制,较难享受城市的公共服务和福利待遇,而非农业户口则更容易获得城市的各项资源和权益。影响户口性质的因素包括人口迁移、政策调整等。近年来,我国逐步放宽了户口制度,推动农民工市民化,以促进人口流动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结语
户口性质的分类对人们的生活和权益产生了一定影响。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主要基于人口的居住地和经济性质。农业户口通常指农村居民,他们在就业、教育和社会福利方面可能面临一些限制和不便。而非农业户口则包括城市居民,他们更容易享受城市的公共服务和福利待遇。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推进,我国的户口制度也在逐步改革,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更多机会,促进人口流动和社会发展的一体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