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非营利性组织的分类

2024-07-06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非法人组织的分类及其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非法人组织包括盈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根据成立目的进行划分。盈利性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而非营利性非法人组织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如政府设立的机构。非法人组织填补了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空白,具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地位。

法律分析

一、非法人组织的种类

《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在以往的人民法院的相关意见当中,对于非法人组织的种类是有分类的,第一类是盈利性的非法人组织,第二类是非营利性的非法人组织。

二、分类的依据:

1.这两种分类方式主要是从非法人组织成立的目的的角度出发来进行的一个划分。对于经营性的非法人组织来讲,社会当中是广泛存在的,很有可能我们不太知道这是一个非法人组织,但是它的确属于这个范围之内。

2.在营利性的非法人组织当中,最简单的是个人或组织,例如30个人就可以成立一个个人和企业等等,以及合伙型的联营组织。这种联营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但是这种联营组织是没有法人资格的,那么就不属于法人的范围之内,直属一个非法人的组织。其他的就比较简单了,如果外资企业或者是中外的合营企业在我国没有办法取得法人资格的话,但是又必须要在中国从事民事活动的时候,这个时候他们的性质就是非法人组织性质。

三、非营利性:

1.在非营利性的法人组织当中,大多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对于任何的民事活动也不会涉及自己对于金钱的占有。

2.例如,在政府或者是军事机关设立的一些组织,其没有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一些业务办理的机构,或者是在建企业当中一些待筹建的地方,例如筹备处、筹建委员会等等。由于这些组织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在组织的进行过程当中必须要对外有一些民事法律行为,所以他们的性质就只能被定性为非法人组织,更详细来讲叫做非营利性非法人组织。

3.非法人组织是我国的民事主体当中一个非常不要的重要的部分,它填补了自然人和法人的空白,在民事法律关系当中处于和自然人,法人平等的地位,可以独立地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

结语

非法人组织是一类不具备法人资格,但能够以自身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根据《民法典》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这些组织根据其成立目的的不同可分为盈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盈利性非法人组织主要指个人或组织以及合伙型联营组织,它们可以独立从事民事活动但无法获得法人资格。而非营利性非法人组织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如政府机关设立的一些业务办理机构或待筹建的筹备处、筹建委员会等。非法人组织填补了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空白,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拥有独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百零三条 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三章 人身和人格权益 第二十二条 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措施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做好被解救妇女的安置、救助和关爱等工作。妇女联合会协助和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