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纪律规定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或触犯下列任何一种规定,一经查出,将受到纪律处分
- 伪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 接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 未经公司书面允许,擅取公司任何财务、记录或其它物品;
- 擅取或干扰公司的财务;
- 在公司楼房、车辆、轮船或工地内向同事鼓吹任何政治理论,赌博或使用侮辱语言;
- 企图强迫同事加入任何组织,社团或工会;
- 违犯任何安全条件或从事任何是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 未获准许而缺勤或迟到、早退;
- 无故旷工;
- 在任何时间内,出借工作证;
- 故意疏忽或拒绝主管人员的合理合法命令或分配工作;
- 拒绝保安人员的合理、合法制命令或检查;
- 未经总经理允许而为其它机构、公司或私人工作;
- 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 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
- 总经理认为可采取纪律处分的其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