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离婚起诉时,当事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当事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院通常会打电话或寄快递通知当事人应诉,但如果当事人拒不配合,法院也会采取其他方式告知当事人要应诉。
法律分析
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离婚起诉不应诉,一般会这样做:
1、当事人一方离婚起诉另一方但不应诉时,法院通常是打电话或寄快递让对方当事人来取传票等资料,通知其一定要应诉。
2、但如果遇到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仍会派员送达传票等。
3、即使当事人拒签,法院仍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或者公告送达等方式告知当事人要应诉。
拓展延伸
遇到离婚起诉不应对,怎么办?
如果遇到了离婚起诉,且不想进行应诉,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1.寻求法律咨询:向律师咨询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了解如何应对离婚诉讼,获取到法律建议和帮助。
2.寻求婚姻咨询:如果之间存在一些矛盾或者不和谐的因素,可以考虑寻求婚姻咨询的帮助,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进行沟通和解决问题。
3.保持冷静和理性:即使面临离婚诉讼,也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要采取过激行动或者情绪化的行为,以免在法院中失去理智,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害。
4.准备好证据:如果想要在离婚诉讼中获得胜利,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包括婚姻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分割的证据等,以便在法院中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在遇到离婚起诉时,应该及时采取行动,寻求法律帮助和建议,保持冷静和理性,准备好证据,以便在法院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离婚起诉不应诉时,法院有多种方式通知当事人应诉,如打电话、寄快递或派员送达传票等。对于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法院也采取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方式告知其应诉。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