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 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使用权;
2. 行为人的非法转让或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3. 行为人具有明确的非法牟利目的;
4. 行为人是土地使用权的经营管理者或土地使用权的享有者。
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1、土地使用权的定义: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取得的使用土地的权利;
2、土地使用权的分类:包括出让、划拨、租赁等多种形式;
3、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可以通过购买、租赁、继承等方式合法取得;
4、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转让、出租或者抵押;
5、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根据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有不同的年限限制;
6、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土地使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进行登记。
综上所述,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包括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非法转让或倒卖行为,该行为需达到严重程度,行为人必须有明确的非法牟利目的,并且该行为人应是土地使用权的经营管理者或享有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