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工商局对于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2024-06-29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工商局对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包括要求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对侵权商品进行没收和销毁、对制造侵权商品和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进行没收和销毁,并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法律分析

工商局对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包括以下措施:

①要求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

②对侵权商品进行没收和销毁;

③对制造侵权商品和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进行没收和销毁。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亦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这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

2、没有经过商标权所有人认可或者委托而制造其注册商标的标识;

3、恶意伪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

4、超过商标权所有人给予的权限恶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二)没有经过注册商标的法定所有人的认可,擅自在相同产品亦或相似产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具体情况涵盖以下四种:

1、在相似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

2、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3、在相似性的商品上采用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相同商品上采用和他人注册商标类似的商标。

未经当事人认可采取以上行为,不管是故意或者过失,都构成了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

(三)恶意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这类属于明知故犯型,销售者明明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却知法犯法,也构成了商标侵权。

(四)对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实施的其他侵权行为。

1、恶意为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提供仓库储存、物流运输、藏匿等滋生行为的。此类侵权行为以故意实施为前提条件。

2、代销已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对此种行为采用过错责任的原则。

3、在相同的商品上,把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文字或者图形作为商品名称亦或商品装潢使用,并容易造成误认的行为。

我们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是可以对于侵犯商标权这种行为做出一定的处罚的,拥有相关的处罚权利。其中最常见的一种处罚就是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需要对于受到侵权的人员的损失来进行一定的赔偿。

拓展延伸

商标侵权案件是工商局经常处理的一种案件,主要涉及商标权人与第三方之间的权利纠纷。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工商局需要依法进行以下几个步骤:

1. 调查取证:工商局会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取证,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和证据的可靠性。

2. 调解协商:工商局会积极协调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和协商,以促进当事人的和解,减少纠纷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3. 行政调解:对于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工商局将进行行政调解,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行政处罚:对于严重的商标侵权行为,工商局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行政拘留等,以惩戒侵权行为,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5. 司法诉讼:对于经过行政调解仍然无法解决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工商局将积极配合司法诉讼程序,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

工商局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积极协调当事人进行和解,以达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结语

工商局对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对侵权商品进行没收和销毁、对制造侵权商品和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进行没收和销毁,并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七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