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如果是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则安置的新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2.婚前房产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婚后拆迁安置后,安置房登记在儿女名下,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子女名字,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了双方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3.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拆迁的,则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