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协助人不得阻碍,否则可以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给抚养费不影响探望孩子。给付抚养费不影响探望孩子。即便未获得抚养权,当事人也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协助人不得阻挠,否则人民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罚款等,但不得对子女的人身和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