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拒绝理赔时,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撑,并且拒赔的理由必须在保险合同中有所规定。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应当符合合法、合理、公平的原则。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九条: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有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拒不理赔或者不予承认保险事故的,应当说明拒绝或者不予承认的理由和证据,并且应当在拒绝或者不予承认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投保人或者受益人,并说明有权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法定程序和应当履行的其他程序和手续。
因此,当被保险人申请理赔被拒绝时,应当仔细审查保险合同中有关条款,并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和材料。在申诉时,应当详细说明自己的权利和诉求,并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可以依据保险法相关条款,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者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