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抓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乡镇、村(社区)、单位及县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各工作组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自2月7日起,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一周一督办”。
二、督查范围
各机关事业单位、13个乡镇、村(社区)、车站、敬老院、医院、学校、企业等重点场所,以及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各工作组。
三、督查内容
(一)重点人员摸排管控情况。是否明确专人摸排、汇总上报信息;摸排台账登记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居住地址、同行人、出行方式等信息是否详实;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对国外、境外、中高风险地区入安返安人员的健康服务管理流程是否清楚,隔离管理、健康状况监测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每日摸排、上报是否流于形式,是否通过电话、微信、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摸排,信息上报是否及时,是否存在瞒报、漏报、谎报等问题。
(二)重点场所和单位防控情况。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夜宵、酒店、药店、影剧院、游艺厅、网吧、KTV、足浴、洗浴、康体美容等重点场所和医疗机构、学校、交通场站、看守所、景区等重点场所落实测量体温、健康码查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情况;精神病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看守所等特殊场所是否实行封闭管理;重点场所和重点单位是否落实每日一消杀工作。
(三)宣传引导情况。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基本防控政策、知识的知晓情况,对举办“白事”应到村(社区)备案、省外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疫层层加码“六不准”等政策是否了解;中高低风险地区动态调整后,相关责任单位是否及时进行宣传;对各地摸排不准确、不及时,不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刻意隐瞒行程轨迹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宣传情况。
(四)查验“三类人员”情况。
1.境外、高风险地区人员:是否落实闭环管理,是否第一时间上报、隔离;
2.省外低风险返乡人员:是否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无需隔离医学观察,但每日开展2次体温检测并向单位、村(社区)报告,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居家隔离须实行“一人一户或一室”);
3.省内重点人员:从事临床诊治、隔离场所、口岸防控、进口物流、国际航空、交通运输的“六类”重点人群是否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五)县委指挥部各工作组履职情况。对照安防控组〔20xx〕1号文件规定职责,督查1月份以来县委指挥部各工作组履职尽责情况,是否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召开调度会;是否对各成员单位和乡镇开展督促检查指导;是否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抓落实;是否对当前防控工作遇到的急难、复杂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建议并及时上报责任县领导。
(六)其他。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双报到”情况,以及各督查组认为需要督查的其他内容。
四、人员分组及分工
总调度:何新文
下设3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
组长:何力宇
成员:何柏林 唐建干 刘又佳 杨德大 陈冬兰 熊小伟
职责:汇总综合各督查组每周督查情况,拟定督查方案、通报、总结;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做好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资申领、发放和管理工作;建立工作微信群,协调做好督查人员联络、人员调配、任务安排等工作;完成县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及相关领导交办工作。
(二)督办处置组
组长:何年生
成员:许露 陈俊 邱鸿鹏 伍刘萍 李静 龙阁
职责:对督查发现问题交办、督办;对问题线索提出处理意见和问责建议;拟定和印发问责建议书、问责决定书;登记、受理和交办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疫情防控有关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属地原则,每周一至周四各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督查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重点场所及县指挥部各工作组开展督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每组每周督查发现问题不少于2个。
(二)每周至少督查2个乡镇、4个村(社区)和5个重点场所,发现问题要到事到人,做到有据可查。
(三)督查人员要注意个人防护,进入重点场所、入户督查时必须佩戴口罩,保持交谈距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电子健康码。
(四)各督查组明确专人汇总收集资料、撰写督查小结,相关资料经带队人员审签后,于每周四下午4:00前报县纪委A425室;综合组每周五中午12:00前印发督查通报,并分类汇总建立问题台账交督办处置组;督办处置组每周四中午12:00前将上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到位、相关责任人处理到位,对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整改和处理到位的,经督办处置组组长同意,可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