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时,应催促开发商尽快交房并保留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购房者不能直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除非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其他重大质量问题。如果开发商一直未交房或未给出明确原因和答复,购房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应根据合同约定,若无约定则参照相关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法律分析
一、房子按合同日期交不了怎么办
首先,购房者要搞清楚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原因,一般可以通过咨询开发商或者房管部门得到答复。如果是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的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催促开发商尽快交房,并且保留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第二,需要注意的是,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是不能直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的,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或者影响居住的其他重大质量问题,购房者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延期交房并不是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三,如果经过催告,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但是给出延期的原因并承诺交房时间的,购房者可以给予开发商一定的时间,同时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但如果一再催告,始终不能交房,也没有明确原因和答复的,购房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房子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针对逾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多少,首先要看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违约金是否有相关约定,有约定应当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因此,房屋延期交付的违约金怎么计算,房屋买卖合同有约定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结语
购房者在房屋交付延期的情况下,应先了解开发商延期的原因,并催促其尽快交房。若开发商原因导致延期,购房者可保留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者不能直接解除合同退房,除非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或其他重大质量问题。若开发商给出延期原因并承诺交房时间,购房者可给予一定时间并要求赔偿违约金。若开发商一直未交房且未给出明确答复,购房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违约金的计算可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若无约定则参考相关评估机构公布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