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积极配合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一项“关注民生,服务经济,促进和谐”的民心工程,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为开展好今年的“3·”系列活动,主管部门省工商局的领导高度重视,局长、副局长多次听取省消委秘书处的汇报,并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对开展“3·”系列活动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要求。省消委秘书处根据主管部门领导的要求,精心制订了“3·”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提交省消委常委会研究,常委会就如何开展好今年的“3·”系列宣传纪念活动提出了要求和建议:一是为使活动深入民心,扩大宣传效果,使“3·”品牌更上一个层次,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竞赛,要求全社会广泛参与;二是纪念活动要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结合当前我省消费维权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落到实处;三是活动要凸现我省维权工作的特色和亮点,真正体现我省维权工作既为政府排忧,又为消费者解难,使职能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的声誉和地位得到全面提高;四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使系列纪念活动和“年主题”得到广泛而有效的宣传。为此,省消委秘书处把开展好“3·”系列活动作为20xx年消委系统工作的亮点工程和民心工程,联合省工商局共同发文,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抓好,抓出实效,要赢得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争取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根据省消委和省工商局的安排,全省各地就如何开展好今年的“3·”系列活动都进行了精心策划和周密部署,纷纷成立了“3·”活动领导小组。省消委成立了以会长任主任,副会长、常委单位领导、省消委秘书长任副主任的“3·”活动组委会。**市委常委、副市长为确保该市“3·”系列活动顺利开展,亲自担任活动总指挥;**市工商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等亲自任组长,组织领导“3·”宣传纪念活动。**市工商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市工商局局长等亲自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提出要求,自始至终参加活动。在“3·”宣传纪念活动中,各地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十分重视,积极参加了纪念活动,并纷纷发表了专题讲话和撰写纪念文章。省政府副省长张通、省政府副秘书长盛国玉,**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副市长、政协副主席,**市人大副主任、政府副市长、政协副主席,**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政府副市长、政协副主席,**市人大副主任、政府副市长、政协副主席,**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政府副市长,政协副主席等领导分别参加了各地组织的“3·”系列活动。据统计:全省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有1450名县以上领导积极参加了宣传纪念活动。
2、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大力支持。
今年的“3·”系列活动得到了各地工商、质检、药监、卫生、城建、司法、物价、农业、通信、盐务、烟草、环保、检验检疫等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重点突出了政府职能部门联动和社会团体互动,行业协会参与的特点,纪念活动参与者有党政机关、有行业协会、有社会团体、有法律工作者、有专家学者、有维权志愿者、有名优企业等单位和个人共同为消费者服务。活动声势大、影响好,既拓展了消费维权领域,又展现了职能部门强大的维权力量;既密切了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又形成了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多方维权的良好局面,更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日渐增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为了使纪念活动凸现我省维权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全省各地结合实际,纷纷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
一是充分依托新闻媒体,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的活动平台,广泛宣传年主题,扩大社会影响。各市、州、县在各地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上创办“3·”专刊,开辟《特别栏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刊登重大典型侵权案例,发表纪念文章,解读“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等等。省消委分别与《**日报》、《今日》、《金报》、《商报》、《**晚报》、荆楚网、经济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通了“3·”在行动咨询投诉热线,定时安排专人接待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开辟“3·”专版,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联合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药监局、省旅游局公布了20xx年度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市消委在电视台新闻直通车上连续宣传报道八天,每天一个专题节目,内容有案例点评,领导专题访谈,消费教育等,并在《**日报》、《**晚报》、《**周刊》、**人民广播电台上开设“3·”专栏和“消费维权热线”。**市消委采取现场咨询服务与电视台演播室、热线电话、短信平台、网络论坛相结合的“五位一体”新模式,使“3·”宣传纪念活动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报刊有文章,网络有信息,不仅增强活动的实效性,而且还提高了活动的互动性。**市消委在《**晚报》和**人民广播电台上开辟专栏和热线,将7个县、市、区的维权风采在报纸上以专版的形式进行连续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市消委在《**日报》上开设专版,刊登市委常委、副市长讲话,市工商局局长沈卜桂就年主题答记者问,以及20xx年度全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情况分析,并在《**晚报》上发布20xx年消费投诉热点,十大维权案例及分析解读。**市消委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络上进行立体宣传,首次利用电台直播车现场转播“3·”纪念活动实况,首次与报社、学校联合组织“小红帽记者团”到“3·”纪念活动现场进行采访,并在《**日报》公布了20xx年20大侵权案例。**市消委在《**日报》上围绕20xx年度消费维权工作,进行大篇幅、大版面的成果宣传,同时还在电视台、广播电台、中国网上开辟专栏,大造宣传声势。**市消委先后在电视台、《**日报》、《广播电视报》等新闻媒体上开辟“3·”专版。各地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共同搭建一个由短信、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媒体构成的立体宣传平台,保证了各类媒体对全省的“3·”纪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报道,从而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有效地推动了“3·”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举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座谈会。、等市县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如何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特点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消委联合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联通公司、《今日》杂志社于20xx年1月19日在礼堂共同举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座谈会。省消委、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家具协会、省室内装饰协会、省家电管理办公室、《商报》、《今日》杂志社和**市等九地、市消委(协)及省联通公司、省移动公司、省电信公司、木业公司等80多家企业以及在汉20多家新闻媒体共xx0多人出席了座谈会。会议宣讲、解读了“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对全省消费者组织宣传贯彻年主题工作进行了部署;省联通公司、省移动公司、省电信公司、木业公司等企业代表畅谈了宣传落实 “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设想和打算;商报、今日等新闻界的代表畅谈了媒体在宣传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工作中应发挥的重要作用;**市消委会作为基层消费者组织的代表结合实际谈了宣传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工作安排。座谈会中达成多方共识,一致认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合力支持的系统工程,是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认真履行的一项职能,是行业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营者应该尽到自身的义务和责任,消费者应该树立起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消费不忘社会责任,增强维权意识,理性维护权益,真正体现出“三个服务”的宗旨和理念,共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文明进步。
三是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为进一步普及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消费维权理念,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安全健康消费,营造我省消费维权良好的社会氛围,省消委联合省、市有关部门和企业,举办了**省“联通杯”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活动中,各地政府和工商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积极筹办,对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进行了认真部署,把知识竞赛作为3.xx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省共有200多个代表队参加了初赛,17个市州、省银行协会、省联通公司、省电力公司、省移动公司、省电信公司等大型企事业单位共22个代表队参加了复赛,最后产生了8只队伍参加了在电视总台演播大厅进行的决赛,经过激烈角逐,**市代表队在比赛中脱颖而出,以260分的优异成绩摘得桂冠;**市代表队、省电力代表队获得二等奖;省联通代表队、**市代表队等5个单位获得三等奖;**市代表队、**市代表队、随州市代表队、省银行协会代表队等xx个单位获得本次知识竞赛的组织奖。副省长张通、省消委会会长、省工商局局长等20多位省、厅局领导现场观看了竞赛,并为获胜代表队颁奖。竞赛活动既起到了广泛宣传、普及消费维权知识的作用,又起到了提高消费维权队伍素质。
四是组织开展了“3.我们在行动”大型直播活动。3月14日12时,由省工商局、省消委、省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主办的“3·我们在行动”大型直播活动在**市拉开帷幕。活动主会场设在欧亚达家居徐东店,并在百步亭社区设立了分会场。主会场主要披露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关事件并进行点评;分会场为社区居民进行消费教育和维权知识的宣传。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委副会长兼秘书长贾民乡、省工商局消保处、商广处、省消委秘书处和3律师团、**市工商局及质检、公安等部门有关领导出席活动现场并就消费案例做了点评。直播节目现场发布了20xx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并就百姓关注的美容陷阱、传销骗局、房产纠纷等近10个热点领域为消费者揭开黑幕,解疑释惑。为倡议广大企业诚信经营,被社会广为传颂的“信义兄弟”弟弟孙东林也来到了节目现场。对“信义兄弟”现象,副局长说:“诚信市场的建设既要靠信义兄弟,更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类市场主体、所有消费者都应该在感动之后行动起来,诚信生产,诚信经营,诚信服务,诚信待人,建设社会诚信体系!”还有数十家职能部门“摆摊设点”,现场为广大消费者服务。省消委3律师团也在现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众多观众通过短信和电话进行了同步消费投诉,同时对节目发表了看法。经视记者组成的多路维权小分队,在、等地同期传回现场报道;山东、四川、江苏等地电视台也一起联动,展示当地3·xx活动盛况。
**市消协针对目前消费者在餐馆、酒店就餐很多餐饮企业要向消费者收取消毒餐具费,有的还在消毒餐具外包装上明确标注“消毒费一元”等字样的现象,联合北京、上海、天津等22家城市消费维权联盟成员单位,于3月14日发出了《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认为不管餐饮企业是否明确告知,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的做法于法无据,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转载,社会反响强烈。
五是部分市、县在电视台举办专题晚会、电视访谈、综艺节目等广大消费者喜闻乐见、富教于乐、异彩纷呈的宣传活动。、随州、崇阳、远安、五峰、等市、县分别举办了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的专题晚会和电视访谈节目,以艺术的形式,将当地不同行业为消费者服务的光辉典范搬上舞台,激励他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节目还集中反映了工商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维权工作特点,开展典型案例分析点评,宣传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发展,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达到了经营者受教育,消费者长知识的社会效果。
六是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的“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遍及全省各地,从都市广场到街道社区,从城镇集市到商场门前到处都有“3·”咨询服务活动的现场,处处呈现出节日般的景象。政府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各地的名优企业、维权志愿者、大学生服务队都纷纷走上街头,既有以行政职能部门为代表的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解决投诉,又有法律、科技、卫生工作者的服务区现场传授法律、科技知识,解答消费者提出的疑难问题;既有假冒伪劣商品的示众,又有名优产品的展示;既有以法律法规资料的传递,又有商品知识、科学技术为内容的宣传手册的发放;既帮助了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又为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提供信息,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等地组织的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规模大、气氛浓、内容丰富;、随州、天门等地在咨询服务现场组织文艺演出更是将活动推向高潮,许多自编自演的节目将“消费与服务”主题、典型侵权案例融入其中,不仅颂扬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荆楚大地实施以来的维权成果,而且对制假、售假者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和无情的批评。、恩施、林区等地分别在“3·”活动现场组织食品、服务、房产、农资等不同行业的信誉度高,规模大,行业自律和遵章守法做得较好的单位开展“消费与服务”承诺签名活动,以此来提升优质商品与优质服务的信誉度,自愿接受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各地同时将“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送”便民活动融入其中,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三、活动主题突出,效果明显
20xx年全省各级消费者组织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组织开展了以“关注民生、服务经济、促进和谐”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纪念活动。通过开展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竞赛、“3·”我们在行动大型直播和“3·”专题晚会、现场咨询服务、市民有约、行风热评、维权热线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主题突出。、随州等地消委在市政府、市工商局的领导的支持下,与社会各界通力合作,以舆论宣传为导向,制作“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为主题的专题电视节目,大力宣传了“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形象再现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市消委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主线,充分发挥消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向城乡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消费知识,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识假甄别能力,不断增强消费理念和消费意识,开展的系列活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2、切合实际。、恩施、林区消委为了突出“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更大范围地唤起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对消费者普通关注的水、电、媒、气、商品房和农资产品等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职能部门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为帮助消费者鉴别真假商品,组织了名优企业、商家现身说法;为促进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组织有关企业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还举办了“3·德高防水,心系万家公益维权”活动,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3、效果显著。今年的“3·”系列活动,省消委始终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做文章,要求各地树立关注民生,服务经济,促进和谐的工作理念,把纪念活动真正办成经营者讲诚信,消费者得知识,政府和消费者组织树形象的活动。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围绕“消费与服务”这个中心,从各个领域、各个层面,以各种形式和手段将“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的涵义广为宣传,使社会各界广泛认知,达到宣传、普及、认识、提高的目的。各地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协作下,通过不同形式、不同方法充分发挥了各行政职能部门的互动作用,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大中型名优企业的参与作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法律专家及大学生志愿者的支持作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有力地打击了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极大地震摄了那些诚信缺失、制假售劣者,净化了消费环境。同时也强化了经营者守法经营的风气,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人们对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的关注,为进一步倡导“消费与服务”主题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力地促进我省消费维权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