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习惯决终生
我国古代著名教育家孔子曾说:“少成若天性,习惯成自然。”一切行为习惯在我们年少时期就已经开始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体现着一个人的素质,也决定着一个人以后的命运。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我们中学生一旦染上不良行为,如果不严加管束,任其发展,不但会严重危害自身的健康成长,还会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伤害。例如,破坏公共设施的不良行为将会造成社会财物的损失,逃学、离家出走,会给家人带来巨大痛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不良行为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不良行为,一类是严重不良行为。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二者之间没有绝对不可逾越的界限,前者经常是后者的“前奏”和信号。
曾有过这样一个案例,小亮(化名)的父母早亡,唯一的亲人是他的姑姑,但是他却不服从姑姑的管教。天性好玩的他整天在社会上游荡,学会了撒谎、抽烟、喝酒,整天和社会上同样游荡的“哥们儿”泡在一起,经常去网吧上网打游戏。为了玩乐,他屡次去偷面包、饮料等食品,后来胆子越来越大,发展到偷自行车、电脑、钢材,汽车等。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最后自己毁掉美好的前程,放任自流,误其一生,造成本不该发生的人生悲剧。
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曾说:对他影响最大的是在幼儿园养成的“用完东西放回原处”的习惯。他每次读完书,用完资料都放回原来的位置,这样使他在研究过程中节省了大量的寻找资料的时间。是啊,习惯是存放在我们身体里的资本,一个人养成好的习惯,一辈子都用不完它的利息;养成一种坏习惯,一辈子都偿还不清它的债务。
对于学生来说养成良好的习惯,直接关系着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好习惯对于我们的生活、学习以至未来事业上的成功都至关重要。中学时代是人生最美好,最关键的黄金时期,而青少年自身也要主动避免或远离不良行为,树立法律意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