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我局法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机关及机关人员依法、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市监察局《关于对市直单位内部监督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单位内部监督制度建设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机关工作职责的公开制度及执行情况
1、机关工作职责明确,认真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局机关和各单位的工作职能,在局机关、交易服务中心、房管所等三处办公所的明显位置设置了政务公开栏,把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工作时限及举报电话公开,使外来办事人员一目了然,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进一步规范管理,去年我局已修订完善了12项规章制度。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能积极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实行干部职工佩证上岗制度,上班时间干部职工一律要佩证上岗,工作证上标明工作人员的单位、姓名、职务,干部职工办公台上放置有姓名、职务的桌牌,充分接受群众的监督,以便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工作言行。
2、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加入政府信息网,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把本局的行政审批项目、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及商品房预售许可等业务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内容加入政府信息网向社会公开;二是不断改进和完善办公设备,提高服务水平,我局建立了房屋产权登记电脑管理系统,大大提高了办事的规范性、安全性以及时限性;三是20xx年开始在房产交易服务中心设了触摸式电脑,群众自由点击便可查询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及房产权属登记管理法规、办事程序、购房的基本以及有关住房抵押贷款等相关业务,方便了群众办事,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
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制度及执行情况
1、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继续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公开许可事项,严格依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充分保障被许可人以及利害关系人的权利。简化审批环节,推行审批受理和审核分离制度,加强审批决定的.科学化、规范化,完善行政许可实施标准和程序,增强操作性,减少自由裁量权。
2、实行行政处罚公开制度。对行政处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事人对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处罚是否适当等方面有知情权。我局由监察科依法负责对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处理。
3、推行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建立监督、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界定执法责任,具体落实到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利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行政制度体系。加强监督,杜绝工作人员通过工作职权谋取私利、超越职权乱执法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机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投诉处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对机关工作人员及下属各单位出现的违纪违法现象或投诉,由监察科负责调查,如经查实,根据我局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个人的处理措施有:经济处罚、取消评先资格、调离岗位或辞退;对单位的处理措施有:作书面检查、取消评先资格、通报批评。对工作人员一年内被投诉并经查实的,第一次给予经济处罚,取消当年个人评先评优资格;有两次的年度考核则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出现三次的根据有关规定及过错情节给予调离岗位或辞退处理,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科室(单位)的投诉经查证属实的,由局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被投诉一次的,主要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取消科室(单位)当年评先资格。被投诉两次的通报批评。问题较多,屡受投诉的,对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组织调整。对投诉者打击报复的,要从严处理。
四、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及执行情况
为了严肃纪律,明确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于二○○五年制定了《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由监察科、秘书科对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违规的当事人及时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我局各级领导干部,能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到严守法纪,不贪赃枉法;秉公尽责,不以权谋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和建设部提出的关于领导干部反对腐败、廉洁自律的十个方面要求。制定了《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并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办事。依靠群众,加强监督,从局领导成员做起,一级抓一级,做到经常自查自纠,每季度集中检查一次,对违反规定者要严肃处理。
六、政府或者上级机关下拨的专项经费分配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及执行情况
我局制定了《专项经费分配使用管理制度》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涵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帐务处理程序、内部牵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财产清查管理制度、成本费用核算制度、财务分析制度、在建工程管理制度、财务微机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货物采购制度等内容。
七、机关内部财务收支的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我局的财务收支一直严格按照《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加强了对专项经费的管理,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局机关事业单位采购物品严格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办理,局属企业采购物品,货物价格必须经过三人以上一起确认后,报领导审批。确保每一笔开支都经过层层审核把关。
八、机关干部任免、交流、考核、奖惩的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按照德才兼备、廉洁自律的要求来选人用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注意听民意,看政绩,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干部任免、交流、考核、奖惩,坚决刹住跑官、买官、卖官的歪风。近几年我局任用的中层领导干部能够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实行民主推荐、认真考核、任前公示、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充分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选好、用好各级领导干部,坚决杜绝任用干部中的不正之风。从几年的工作实践证明,我局任用的领导干部都能够信任各自的岗位工作。
九、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1、实行“一条龙”服务,真正为民办好事实事。一是按照建设部的要求,我局设立了房屋产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实行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一体化”服务,向社会群众推出服务承诺、办证时限等,统一对外收费,统一对外收件,实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房地产交易抵押等“ 一条龙”服务,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管理效能,方便了群众;二是选派业务骨干进驻市政务中心办公,指定专人负责,并印制了“玉林市房屋产权登记及房地产交易指南”,将各种审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请资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等一次性告知来办事群众,实行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工作流程明确,环节流畅衔接,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大大提高。同时,实行上门服务,对老、弱、病、残的群众,我局采取上门服务的办法,为群众提供方便办理业务,深得社会各界群众的好评。
2、开设“绿色通道”,全力为企业做好服务。从20xx年以来,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服务工业”的有关通知要求,在市政务中心的房屋产权登记办证窗口、房产交易监理所(交易办证大厅)和城区所开通“绿色通道”,并开展为工业企业办理房产业务提供“三优活动”活动,即:优先服务、优质服务、优惠收费,设立“为工业企业服务”的台卡,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局领导经常检查服务工业的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加强对服务工作的指导,使“绿色通道”畅通无阻在,以最快速度、最低的收费、优质服务为工业企业解决有关房产方面的问题,为我市工业企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监督制度及执行情况
重大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我局一直以来严格重大建设项目的管理,如广场的拆迁建设、安居小区建设、商业街、公房改造建设都按规定公开实行招标,小项目的建设维修、商铺出租也组织单位招标组进行公开招标,局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不插手、不干预、不搞暗箱操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的现象。我局在多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管理的基础上,在20xx年又制订和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财务人员工作守则》、《基建工程管理办法》、《物品采购规定》等28项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实行党组讨论的原则,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不断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