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加大对禁烟工作的宣传管理力度,实现创建“无烟商场”目标,为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保障市场消防安全,杜绝一切消防隐患,特制订本办法:
一、商场内除“非禁烟区”外,其他区域一律禁止吸烟;
二、各楼层非禁烟区:各楼层A区西北转角、C区东南转角楼梯间内;办公区非禁烟区:洽谈室;
三、商场东西大厅、南北通道各放置禁烟标识,并由现场保安负责劝阻吸烟者进入商场;
四、大厅及走廊放置禁烟标牌,由公司全体人员劝阻吸烟者;
五、商铺内张贴禁烟标志、茶几上放置禁止吸烟台卡,由导购员、店主劝阻吸烟者;
六、公司各休息区撤销所有烟具,茶几上放置禁止吸烟台卡,并由公司全体人员劝阻吸烟者;
七、公司各办公室张贴禁烟标识,撤销所有烟具,茶几上放置禁止吸烟台卡,并由办公室人员劝阻吸烟者;
八、公司禁烟小组每天进行每日一次全场监督、检查;楼层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时抽查,并对违规现象取证后汇总交禁烟工作区域组长进行处罚(小组成员名单详见《禁烟工作招待人员区域划分表》)
九、公司禁烟小组成员全部佩带“禁烟监督员”上岗,其他工作人员如发现有吸烟者,应现场阻止,不听劝说者取证后将直接汇报禁烟监督员处;
十、各部门负责人全面配合公司禁烟工作制度,并负责本区域内全面禁烟工作;
十一、违规处罚标准:发现公司人员(含员工、导购员、店主、送货人员)吸烟的处罚50元/次,发现客人在店铺内吸烟的,处罚店主50元/次,发现装修工作吸烟的处罚施工方xx0元/次。
十一、本办法自20xx年5月31日起执行。
3类限制吸烟场所包括:各类餐厅、酒吧、咖啡厅的室内区域;各类宾馆、酒店、旅馆、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务场所的室内区域;歌(舞)厅、洗浴场所及其他公众休闲娱乐场所的室内区域。
另外,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在限制吸烟场所,可以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
并鼓励在限制吸烟场所设置无烟餐厅包厢、无烟客房、无烟楼层等无烟场所。限制吸烟场所设置的吸烟室或者划定的吸烟区在期限届满后应当取消,该场所控制吸烟由限制吸烟转为禁止吸烟,具体期限和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另据介绍,条例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断购买者年龄的,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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