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建设诚信、高效的教育行政机关,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向社会郑重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确保政令畅通。
二、正确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创新管理体制,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教职工的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全面加强机关干部队伍、教育科研队伍、教师队伍建设。
四、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服务性项目的政策规定,严格按公开程序和时限要求,全面推行政务、校务公开,及时为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五、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度”,做到“依法办事、公开办事、高效办事、文明办事、秉公办事、廉洁办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六、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考试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
七、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八、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九、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效能监察,对“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按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我们将以最大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最细致的工作,努力践行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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