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
1、上班时间:上午 8:30—12:30
下午 13:00—17:00 2、上班要求在考勤表上签到
3、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一天以上的事情,需经总经理批准,两天以上的病假需要有医院的证明。
4、处罚:无故迟到、早退或有事不请假者、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批评警告,并处以5元/次的罚款;无故旷勤一天者,罚款50元/天,情节特别严重者,将在全员大会上进行公开批评,做出书面检查,并处于不低于100元的罚款。
二、办公室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勤奋认真,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注意仪表,化妆得体,衣着整洁。 2、在工作中使用服务礼貌用语,主动热情。
3、上班时间不准吃零食,不得在办公室内抽烟。 4、上班时间不随便离岗、串岗,不得在办公室高声喧哗。
5、保持办公室良好的卫生环境。
6、爱护公共财物,办公室用品的领取、归还建立签字制度。
三、办公室电话达的使用制度
1、严禁拨打非公司事务电话。
2、公司事务电话每次不宜超过3分钟,尽量缩短通话时间,以免影响正常业务。
3、自觉遵守电话使用制度,特别业务电话需征得业务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第二章 员工守则
一、基本准则 1、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关心公司业务情况,爱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
3、加强沟通、增进合作、精诚团结。
4、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平等待人。
5、敬业乐业、钻研业务、提高效率。
6、更新观念、好学上进、开拓创新。
7、开源节流、力求节俭、反对浪费。
二、职业道德要求
1、从事与本公司利益冲突的业务时,员工应向公司提出职务上的回避。
(1)员工的直接亲属不得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地进行业务往来; (2)不能介绍直系亲属或不符合公司招聘的人员进公司;
(3)夫妻双方已在本公司的不能在同一部门(区域);
2、公司对外的交际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的原则,严禁涉及不法行为。
(1)对业务关联单位的一般性邀请活动,应报部门经理批准,且需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同行;
(2)对外展开工作时,禁止以贿赂及其他不正当的手段获取利益;
(3)对应邀出席、考察、签约、学习的应报公司批准;
3、严禁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任何利益,在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而不得不收的,接收后三天内应向总经理助理汇报。
4、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房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与、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5、严禁偷窃,侵占公司财物,挪用公款,如有发现应及时举报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司财产受损。
6、代表公司外出参观、学习、比赛,所获资料应交总经理办公室,所获奖金、奖品应交法律监察室报公司统一安排。
7、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况:
(1)投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行业;
(2)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高利益;
(3)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从行为;
8、保守公司秘密:
(1)公司涉密文件包括:标有保密级的公司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工程情况、投保情况、业务数据、财务数据、电脑资料、合同资料及其附件(如送货单据)等;
(2)对持有涉密的文件需妥善保存;
(3)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得将涉密文件自行复制,带出公司区域对外提供;
(4)涉密文件不需保存时,保证予以销毁。
三、工作要求
1、工作注重计划性、合理性、条理性;
2、具有良好的服务仪式、服务态度、服务技巧;
3、围绕营业工作,恪尽职守保障商场营业。 4、充分合理利用公司局域网,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
5、对工作出现的问题不推诿,勇于承担责任。
6、工作任务:市场部一般员工每月需完成3000元的基本任务,未完成基本任务者一律不能享受职务津贴;行政人员需要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任务,否则也不能享受职务津贴。
7、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做到“先服务后投诉”。
(1)对公司的现有制度、管理方式、经营决策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应向上级反映。
(2)相关人员接到员工投诉或建议后,应在三天内给予答复。
(3)在规定时间内得不到答复的,可越级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
8、对公司赔发给个人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不准违规使用,公司为其员工配备通讯工具及报销通讯费用的人员,必须保持通讯设备处于开机状态并能及时回应。
9、未经分管经理助理以上人员或电脑部经理同意,非应工作需要的仓管人员不得进入主机房。
四、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入住
(1)公司正式员工无法自行解决住宿的,须填写“住房申请单”向公司申请入住宿舍。 (2)分店员工住房申请需部门主管,分管行政经理,总办主任批准,职能部室员工住房申请需经本部门经理,部总办行政,总办主任批准方可入住。
(3)住房申请获得批准的员工,须签订“员工宿舍入住合约”一式两份(本人与公司各持一份)。
(4)总办行政于每月8日和22日,下发“员工宿舍入住通知单”和“企业员工宿舍入住合约(个人联系)”由寝室长根据“员工宿舍入住通知单”上制定的房号和床位安排员工住宿,并将钥匙交给入住员工配置。
2、调房
(1)分店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寝室长核实,经分店部门主管及分管行政经理批准后,由分店行政自行调配,并于每月20日前将本月调房清单传至总办行政。
(2)未住宿舍者每月可获合同中规定的补助,补助发放形式为按月不按日计算,未满一个月一律不得享受补助。
3、退房:住宿员工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于每周三、六上午(9:00----12:00)到总办行政办理退房。分店员工退房须经寝室长和分管经理批准。
4、留宿:员工亲属来探访留宿者,员工应提出书面申请,须做好留宿记录,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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