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馆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会展场地租赁的有关事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场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总面积为 平方米的场地(下称“租赁区域”)。 具体位置: 用途:用于乙方举办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会展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使用时限:
乙方使用租赁区域的时限为每日 时至 时。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限内使用租赁区域;如乙方需在约定时限之外使用租赁区域的,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支付超时使用费。
其他:
第四条 租金支付:
1、租金的计算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3、租金预付:
口定金: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最高不得超过总价款20%)。
口预付款: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元。
4、余款支付:
5、支付方式:
第五条 甲方提供的基本服务: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基本服务:
(1)租赁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原建筑照明。
(2)租赁区域内走道和公共区域内的清洁服务。
(3)在入口处提供票证检验。
(4)提供会展期限内的馆内空调服务。
如乙方需在约定时间之外开放空调,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支付超时使用费。供暖时间按 市统一规定执行。
(5)负责租赁区域的保险。
(6)其他:
2、如乙方需甲方提供基本服务之外的其他服务,双方应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1、甲方应在签约前向乙方如实说明与租赁区域有关的场地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场地设施技术数据等书面资料。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会展情况,并根据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判断场地是否满足会展需求。甲方未如实提供场地、设施的有关情况而造成乙方办展活动无法顺利进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未如实说明展品情况,造成场地设施无法满足展品需要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造成甲方场地设施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自费进行展台搭建、安装、拆卸、搬迁及善后等工作。乙方进行上述活动时不应妨碍甲方场地内的其他展览和活动。
3、乙方应遵守国家用电用水的有关规定。除原建筑的照明用电外,其余用电乙方应按实际使用量向甲方支付电费。电费计费标准以 为准。如对水、电的供应有特别要求,乙方应在进场前 日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4、乙方如需在租赁区域内租用甲方电话、家具等设备的,应提前用手续。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将所有租赁物品按原状归还甲方。
5、乙方不得对甲方在租赁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形象、布局、建筑结构和基础设施进行任何形式的变动和修改。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如需在租赁区域内的柱子、墙面或廊道上进行装修、设计或张贴,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即时拆除,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在租赁期限内,双方应共同保持租赁区域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畅通。
7、如无甲方书面特别许可,下列物品禁止进入甲方场馆:
(1)危险物,包括但不限于武器、枪支、刀、剑、弹药、炸药易燃物、放射物或其他危险物品。
(2)未经海关同意的进口物品。
(3)任何影响甲方正常运作或被有关部门禁止的物品。
8、租赁期限开始的第一天,甲、乙双方应对租赁场地和相关设施进行联合检查并就租赁场地的状况签署确认书,并以此作为乙方撤租时接受甲方检验的依据。乙方应对租赁期限内因其举办的会展活动所造成的租赁区域和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9、若甲方采用门禁系统管理各种人流出入展馆的,乙方租用甲方展馆即表明乙方同意使用甲方的门禁系统以及和门禁系统相关的各种票证。具体使用方法及费用支付等内容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 展台搭建、设备安装和会展物品运输:
1、乙方所有展台搭建和设备安装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及环保的规定,并于租赁期限开始 日之前与甲方保卫部门签订《安全消防责任书》。乙方及其承包商应在正式施工开始 日之前向甲方提交施工图纸,并报有关部门审查,获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乙方工作人员应持有甲方发放的施工证方可在展厅内进行施工工作。
2、为确保会展活动的安全进行,乙方及其参展公司选择施工单位应征询甲方意见。因施工单位的行为给甲方场地设备设施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保证遵守甲方关于在租赁场地展品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对参观者的管理和紧急事件的处理:
乙方确认签约时己得到甲方《 展览场馆使用手册》并同意遵守甲方有关规定,特别是关于参观者的管理以及协助甲方处理紧急情况的规定。乙方确认将向甲方提供在紧急情况下 所必要的协助并听从甲方授权人员的指挥。
第九条 保险:
乙方有责任投保场馆租赁期限的公众责任险和工伤事故险等险种。乙方会展活动中,包括布展、展出和撤展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人身安全、工伤事故,均由乙方投保相关险种。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遵守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违反有关约定的行为予以制止。
2、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的会展活动。
3、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会展活动。
4、甲方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甲方场地,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甲方租金。
3、乙方有责任维护租赁区域和公共区域的整洁。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应按时把自己及参展商的所有物品(展台、展架、遗弃物以及垃圾)移出租赁区域。有关物品未能按时移出的,甲方将视为遗弃物进行处理。乙方也可以委托甲方对上述物品进行清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合理使用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安装设备、摆放展品、设置宣传广告等,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乙方举办的为国际展览会的,应根据国家及于展览会开幕前 个工作日内,将 报送甲方,由甲方转报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租赁区域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或促销活动。展览期间,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和参展商不得从事商品销售及其他与会展活动无关的其他活动。
7、乙方保证自己和自己的客户不会对甲方或甲方场所进行的其他展览会有任何攻击、损害或干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8、乙方负责对自己财产进行妥善保管,并保证其展品或其他物品,将不占用或堆放在非租赁区域(包括室外场地),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公共区域搭建展台、宣传广告等设施,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拆除,所需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保证其参展商在会展期间不将展台私自出租、出售;会展活动结束后不将所搭建展台出售。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将予以取缔并拆除,所需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应当要求其参展商在会展活动过程中不得出现侵犯知识产权、违规销售等行为。
12、乙方会展活动筹办过程中的宣传和展出实际内容及标识必须与本合同内所注明的会展活动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有关责任。
13、乙方如为宣传会展活动而需使用甲方名称、商标和标识,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4、其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金额的%作为违约金。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规章制度使用甲方场地、进行会展活动,有违反约定或甲方规章制度行为的,乙方应赔偿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举办的会展活动必须取得国家法律所要求的所有批准文件,否则应自行承担有关责任和后果。如出现以上情况,不影响甲方按约定收取租金的权利。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展览场馆使用手册》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任何修改须以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同意。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附件形式补充。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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