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X有限公司
我公司若有幸获得标的,我单位将向贵公司就工程工期作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接受招标书中所有招标条件。
2、我单位保证,如果我单位的投标被接受,我单位作为投标人,愿按照投标文件中合同协议条款和合同条件所确定的各项规定执行,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延误一天我单位愿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作为赔偿,延期15天以上,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发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贵公司所造成的损失,我单位给予补足,我单位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损失,贵公司可在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合同解除后,需要我单位参加工程验收及提供有关资料的,我单位予以一切配合。
开工时间: 以发包人项目部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时间: 以《开工令》实际计算的竣工时间为准确 工 期: 60日历天
3、进场后应与甲方管理人员联系,在施工期间配合甲方进度安排和有关配合事宜。各施工段具体施工时间均以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书为准。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章)
法定负责人或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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