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门钥匙采取实名登记使用保管原则,钥匙的责任保管部门为行政部,任何部门或个人如需使用保管都应向钥匙的责任保管部门提出申请,为规范公司办公室大门的钥匙管理,落实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保证整个区域的安全,现制订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请大家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管理办公场所物品的整洁及安全,特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总部大门钥匙由行政部统筹管理,部门钥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第三条总部大门钥匙分配九把。部门负责人六把(李晶、黄孝三、朱运凌、董光荣、喻心悦、陈清),值班人员四把(刘瑞春、黄莉、彭成成、张翠颖),严禁钥匙保管人向其他部门的人员交接钥匙,如私下交接产生的责任,由两个交接人共同承担;如有保管人离职或调离部门,需在办理手续时交接大门钥匙;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1、离职时应将钥匙缴交行政部。
2、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行政管理中心报备。
3、非经行政部同意不得随意复制。
4、不能任意借予外人或他人使用。
第四条如个人因公需使用钥匙,应向行政部说明使用目的,提出申请,用毕后应立即归还。公司职场的使用时间为公司正常工作日8:00—20:00,行政部及值班人员根据此时间段开启或关闭大门和公司主办公区域的空调,如部门因为自身安排需要使用公司职场,需在18:00前向行政部门做书面登记,并且使用时间不超过23:00;
第五条《大门钥匙使用责任书》的签署人必须为公司部门主管以上人员(业务部为bc级以上人员),以及领导指定值班人员。
第六条大门钥匙保管人需充分重视钥匙的保管责任,如发现钥匙丢失或被人私下配置,应在24小时内向行政部报备,行政部应在被告之当天更换大门锁,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钥匙丢失人负责;
第七条办公场所的桌、抽屉等钥匙应由行政部、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统一保管一套,并依类保管,以备急需。
第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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