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亮化美化城市环境,活跃节日文化生活,渲染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打造绚丽多彩的城市夜景,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银州人民,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紧贴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坚持“政府领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段实施”的原则,动员和鼓励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全社会力量以冠名赞助、自建自管等形式参与城市亮化。通过大力弘扬传统节庆文化,积极营造城区节日亮化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归属感和认同感,充分展现银州城区亮化新特色。
二、任务目标
将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建(构)筑物,以及在主次干道上两侧可以清晰看到的高大建(构)筑物、重要建(构)筑物(含商住小区);桥梁、广场、公园、绿地、河(渠)道、景观带、景点等公共场所;各类发射、接收塔;户外广告;繁华商业区;城市高速公路出入口;古建筑、宗教场所、城市雕塑;城市亮化总体规划确定亮化的其他建(构)筑物、设施场所等进行亮化美化。
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办公和经营场所均应安装彩灯、悬挂灯笼等亮化美化设施,门前行道树应缠绕灯带并加挂亮化饰物,院落内应安装草坪灯、投光灯等进行亮化美化。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亮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亮化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银州区城市亮化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担任,成员由龙山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建局,负责城市亮化建设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亮化设施的建设管理、日常维护等亮化建设管理工作。
四、责任分工
城建局:负责协调市住建委支持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亮化工作,负责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亮化美化工作;
财政局:负责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城市亮化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负责市财政承担的亮化设施电费和日常维护费用的划拨,并列入财政预算;
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的亮化工程建设,并抓好日常管护工作;
卫计局:负责协调沿街医疗卫生机构设施的亮化工程建设,并督查日常管护;
综合执法分局:负责协调户外广告的亮化工作,加强对广告企业亮化工作督促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个体经营场所的亮化工作;
经信局:负责协调通讯、电力企业的建筑及杆塔亮化工作;
金融办:负责协调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单位和经营网点的楼体亮化工作;
文体广局:负责协调文化娱乐场所的亮化工作;
民宗局:负责协调宗教场所亮化工作;
商务局:负责协调商贸流通企业的楼体亮化工作;
交通局:负责协调高速公路出入口亮化工作;
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公共广场、公园、园林绿化区域的亮化工程建设,并督查日常管护。重点负责市府路、工人街、新华街、文化街、体育馆路、人民路、光华路、长青路等三纵一环街路和向阳园、繁荣园、博物馆园、长青路等四个节点的亮化建设管理工作。
房产局:负责督促检查各物业企业实施小区亮化工程建设,并督查日常管护;
市政局:负责协调桥梁管理部门开展亮化美化工作;
龙山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辖区内驻街单位的亮化美化工作;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银州区辖区内街路亮化,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领域内亮化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20xx年春节亮化工作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精心谋划、及早安排,确保方案确定的亮化美化工作目标务必于20xx年1月25日前全部完成。区政府分管领导要做好对口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亮化工作的沟通协调,要对所分管部门和联系乡街的亮化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及时跟踪督导。
2、立足实际、突出特色。本着“节能、环保、美观、可重复利用、能长期展示”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动员、迅速行动,结合各自行业领域特色,认真制定亮化工作方案,力争设计建造出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各具特色的灯光雕塑、小品等亮化设施,为全区打造一批节日亮点、城市景观。
3、加强管理,确保安全。节日亮化设施内设电光源,布置在人员密集的核心地段,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安装、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亮化管控,强化安全检查,建立亮化设施巡查维护制度和值班制度,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设施安全运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亮化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实施推进。区政府督查室每周要对各部门、各单位亮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确保亮化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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