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山东万德置业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我公司愿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执行项目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建全农民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台账管理制度。
2.本公司严格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并实行跟踪审查农民工工资到位情况,保证节日期间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工程施工班组长及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3.实行“谁承包、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承包工程单位对所承建劳务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保证不以任何借口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时承建单位必须向发包单位提交“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4.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他相关规定。
5.如发生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由我公司全权负责,由此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我公司愿意接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
特此承诺
(公章) 20__.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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