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人):
乙方(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对第三方拥有的全部债权,用来抵偿甲方所欠乙方人民币元的到期债务。
二、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所欠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元,利息元。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对的债权共计元转让给乙方,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主张债权。
四、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经由本人认可,且确认无误。
五、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就该笔借款再向甲方主张债权。
六、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甲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七、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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