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承包范围:按基础施工图及首层施工图土建部分承包
四、 工程承包内容:乙方提供的工程预算清单工程量为结算依据,超出工程量的属于增加工程,单价按预算报价结算。
五、 工程承包形式:包人工、材料、机械设备。
六、 工程工期: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日起120工作日,(拆除原有建筑物的工期不计在内)。
七、 工程造价:
八、 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备料款: 元整,(¥230000.00元)。
2.完成基础,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元整,(¥230000.00元)。
3.全部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整,(¥110000.00元),余下的¥ 元作为工程保质金,无质量问题,满一年后10天内付清。
九、 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 按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以确保工程工期。
② 甲方做好进场施工前的三通工作。
③ 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在施工过程所需的手续,如因甲方手续出现问题,造成工地停工或拆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④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⑤ 甲方负责水电接点到现场30米内。(电用量30千瓦以上)
2.乙方责任:
⑥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精心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内容。
⑦ 负责购买工人劳动保险。
⑧ 不能无故拖延工期。
十、 竣工验收:本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竣工通知书及工程结算书,甲方在接到通知后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及结算审核,如果甲方在接到通知五个工作日内没有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和审核,则视为此工程已验收及结算通过。
十一、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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