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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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布广告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如下:
一、合同主要标的及价款:
1.1 由乙方办理甲方的广告发布事宜:广告发布媒体为:广告发布位臵为: 刊登时间为: 甲方的广告推广品牌(型号):
1.2 由甲方支付乙方广告费用,费用标准为:¥ 大写人民币支付方式: :
1.3 由甲方于当期杂志上月10日前将广告样稿提供给乙方,提供样稿的形式有如下两种:
a.菲林:四色菲林及彩色打样,要求:在净尺寸的基础上四边加3mm出血线,网线为175,精度300dpi以上,样稿需签字确认;
b.电子文档:TIF、PSD、AI、ID,需要精度在300dpi以上,在净尺寸的基础上四边加3mm出血线,CMYK模式,样稿需签字确认。若甲方未及时签字确认回复,自乙方收到样稿之日起3天视为已确认。对甲方提出的任何更改,都须双方书面签字确认。
二、支付时间及方式: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支付方式为刊前支付的形式,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易货商品按时送达至给乙方指定地点,时间以到货为准;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应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审批机构对特殊产品或服务广告内容出具的广告批准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上述文件的复印件。甲方承诺其提供的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
3.2 甲方的广告内容和表现方式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因甲方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其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3.3 乙方对甲方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中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如甲方未按乙方意见修改,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3.4 乙方必须保质按时发布广告,如出现版位、规格、套色错误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5 甲方广告片交付义务:甲方于当期杂志上月10日前将广告样稿提供给乙方,由于甲方延迟交送广告样稿而造成广告无法如期发布,或因广告样稿的质量、规格与乙方的要求不符、广告片与印刷打样不符,而影响广告的发布质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6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 本当期样刊。
3.7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提供菲林、光盘、图片和文字资料,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投放,则由甲方负全责。广告样稿一旦提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广告样稿进行更换或改动;
3.8 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广告样稿甲方如需临时修改文字、图像等内容,因此而增加相关费用有甲方全部承担。
四、违约责任
4.1 甲方必须按时交付充抵广告费用的货物,如甲方逾期交货,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撤下甲方在合同中剩余的广告投放,并要求甲方除如数支付广告费外,每月另缴纳2%的违约滞纳金;
4.3 除不可抗力原因, 如乙方错误刊登甲方广告,乙方则依合约所列规格为甲方多登一次广告;如乙方漏登甲方广告,乙方则须按合约所列规格补登甲方广告。
五、其他事项:
5.1 本合同涉及的双方交易情况属于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
5.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修改合同条款,确实有需要修改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5.3 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广告样稿(广告确认单)将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4 合同纠纷解决: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杂志出版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5.5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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