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湧华 (委托人即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射阳华泰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就幸福华城三标段(D-10、12#搂;D-11、13#搂;地下室2、3#搂)土建、安装(拟招标项目名称)的代理人,以招标人的名义办理以下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
√编制招标文件; □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
√草拟工程合同; □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
招标代理人在代理招标过程中办理上述事宜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但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需经委托人签署。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代理合同签定之日至 代理工作完成时间为止 。
特此声明。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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