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校:
您好!
我是06侦查一区,今对星期六晚22时20分左右抽烟一事极感懊悔。今思之,乃恨己之初,怒己之为,上与父母有愧,下为践踏自身。为人子弟者理当孝字为先,其后尊师,三为守规。吾之举先为不孝,后愧于师,三为践踏校规。于孝、节、礼之不容。遂作一书斥己之行为、谴己之责。表悔过之心,不求赦免,但求重罚。
今思考,凡学校均具有严密组织结构,有其完善法律地位,为一个不可侵犯之团体。况我等之母校为培养警官之摇篮,即要求在校生必须有其严格的政治以及严格遵纪守法之纪律约束。即时刻以此为己任,反不负母校一片栽培之心,然吾星期六晚之举乃于校于己之不容,实属罪大恶极。
今从母校管理一面来深思,任何学校都希望在其管理之下,人人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校园之内书声朗朗,人人品性优良,人人皆为莘莘学子,奋发上进,人人皆可为国家栋梁之才,人人皆有一颗无私为国为民之心,人人皆无违纪或品行不端之举。此乃身处校园学者之所望,亦是每一个管理者及执法人员所追求之事。然吾之举背其初衷,犯警务化管理,于校园增添污秽。吾三思其举,不以客观事由开罪,将造成后果列为三大罪状:
一、败坏校风;
二、违反警务化管理;
三、影响周边同学 ,使之效仿。此于纪律、同学之不容。
再者,从同学方面来深思,一人触犯纪律,其所牵涉首之为管理部门,其次为周边同学。由于在宿舍,加上同学间日久生情,故一人吸烟,实已埋下余人效仿之患,好在都是大学生,有一定的自治力和约束力,但亦使一些观念意志薄弱者受之影响而坠入违纪深渊。且吾为07级之师兄,先于自身举止不良,何以令师弟为榜。
以上皆指吾之罪状,其牵涉面甚广,望斟酌处罚,吾当以此为鉴,明吾志,刻吾铭,至此无下一次之说法。
检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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