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
买受人:
买受人_______需要,向出卖人购买粗铜,根据国家《民法典》等法律条规,本着友好合作及互惠互利精神,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现经充分协商,一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务必信守。
一、产品、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名称
规格
数量(吨)
单价(元/吨)
总金额
备注
合计
二、质量标准:符合______________标准。
三、交货地点:出卖人指定仓库交货。
四、运输方式:买受人自提,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五、合理磅差:±1%双方互不计较。
六、产品内在质量问题买受人应当在每批交货当时提出,并不得动用,经出卖人确认后,出卖人仅负责索赔。其他产品质量问题及产品数量异议须在每批交货当时提出。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货,买受人每月主动配合出卖人书面对账。
八、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10%货款的违约金。逾期付款每日加付千分之五货款的违约金。逾期付款且产品价格上涨的,出卖人对逾期付款的产品有权主张所有权保留,可要求买受人退回逾期付款的货物,或要求买受人支付价格上涨所造成的价差损失。买受人逾期付款的,或买受人拒绝书面对帐的,出卖人有权中止发货或取消订单。买受人逾期提货的,如遇价格下跌,买受人应按原约定价格支付货款;买受人逾期提货的,如遇价格上涨买受人应按上涨价格支付货款。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出卖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传真与原件同等有效。
2、买受人及其经办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或者变相贿赔出卖人经办人。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禁止买受人借钱、借物给出卖人业务人员,否则视为商业贿赂。买受人及其经办人如违反约定,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增加支付相当于50倍商业贿赂的违约金给出卖人。
3、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盖章)
出卖人代表人:
电话号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受人:(盖章)
买受人代表人:
电话号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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