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经研究,现将寒假放假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安排:
(一)学生寒假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x月21日(星期四)至x月26日(星期五)。学生在考试及实训、实习、综合实验任务完成之后方可离校。
2.学生开学安排:x月27日(星期六)学生干部、学生党员报到;x月28日(星期日)全体学生报到,各学院要组织好新学期班会、开学集中教育和新学期注册等工作。x月29日(星期一)起全体学生正式上课。
3.开学第一周各年级补考,补考信息请在教务处网站“考试信息”栏目查询。
(二)教职工寒假安排
1.假前安排:x月16日(星期六)、x月17日(星期日)全校教职工正常上班;x月20日前开展全校教学检查和安全卫生大检查;x月21日至22日召开中层干部(扩大)务虚会。
放假前,教师必须认真完成期末试卷批阅、登分、考核资料归档工作;认真完成实践成绩处理、资料汇总、工作量上报等工作。各学院应在放假前完成考核资料、实践资料的归档与自查工作,自查工作完成后经教务处、督导办检查合格的学院方可安排放假。
2.放假时间:教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确保常规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x月27日(星期三)起开始放假或轮休,x月23日(星期二)结束。
寒假期间,教职工应完成校、院(部门)安排的有关值班工作;教师应当认真备课,积极为下学期教学工作做好准备。
3.新学期上班时间:x月24日(星期三)起全体行政人员正常上班,班车恢复正常;x月25日(星期四)全体专职教职工上班。
4.全校教职工大会:x月25日(星期四)13:00,大礼堂。
5.全校第一次教研活动:x月26日(星期五),各学院分别组织。
(三)后勤服务及教学保障人员等在保证假期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由各相关部门自行安排人员轮休事宜。
(四)寒假期间教职工班车停运,值班人员自行到校。
三、其它事项
1.为方便广大师生办事,寒假期间学校安排于x月4日(周四)、x月18日(周四),由校办公室(后勤保卫、档案),教务处等部门联合值班,处理相关办事事项,地点主要在学生事务中心。
2.医务室假期每日安排医生值班(除夕至初二除外),紧急和非值班期间的有关事务可通过电话联系办理(联系人:张医生;联系电话:)。师生在寒假期间,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尽量不去人群聚集区和通风条件不好的公共场所,避免熬夜。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诊,如出现发热、咳嗽数日应前往医院治疗。如有疑似传染病,开学后应如实向辅导员或上级报告。
3.各二级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在放假前必须对物资、设备、办公楼、办公室、教室、库房、实验实训场所、宿舍等进行一次地毯式安全隐患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或联系有关部门解决,杜绝各种隐患。要落实责任到人,全面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事故工作,贵重物品不要放置在办公室内。
4.寒假期间,特别是春节,校园内各区域(包括宿舍、教工生活区、商铺及后勤辅助用房)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
5.寒假期间各学院、部门如有组团出行、集体离沪外出的活动(含学生),须及时将活动人数、带队领导、行程及应急预案报校办公室(后勤保卫)备案。
6.全体中层干部、学生工作人员、后勤保卫人员,寒假期间要保持手机畅通,以确保相关应急处置。
7.为加强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寒假期间的宿舍由宿舍管理中心统一安排。
8.寒假期间校内食堂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9.安保队要安排人员24小时巡逻校园,严把校门、食堂门和宿舍门,加强对外来人员、车辆的管理和登记工作,严防入校偷盗破坏行为,维护校园的安全宁静。寒假期间除北校门外,其余校门关闭。
10.寒假期间,校部值班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安排附后),校部值班人员主要负责做好总机电话(电话号码:)的接听、咨询解答、来访处理、校园巡视和突发事件报告、协助处置等工作。各学院的值班工作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x学院办公室
20__年x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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