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桃花工业园中心学校日常保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保洁员,负责学校的日常保洁工作。
二、保洁工资为1000元/月。
三、合同期: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四、乙方人员服务要求:
1、工作期间着工作服(由学校提供);
2、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指定的临时性工作安排(非合同内保洁项目费用另计);
3、工作时间、范围、要求:
(1)保洁区域:四楼、五楼卫生间和二至五楼洗手间;一至六楼走廊及东西楼梯的日常清洁维护;一楼会议室、六楼会议室;操场绿化带的卫生清理。
(2)保持洗手间、卫生间地面及墙面瓷砖清洁。
(3)保持楼梯扶手及走廊墙面瓷砖清洁。
(4)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保洁。
(5)未尽事项另行协商。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就乙方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乙方应按甲方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2、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水电、清洁工具;
4、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务费用,甲方需在每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上一月的服务费用,节假日往后顺延。
5、工作期间的个人安全有乙方本人负责
六、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协议,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须终止本合同,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若单方终止合同的,应赔偿对方一个月保洁费总额的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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