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朋友们!
内蒙古地处祖国北部边疆,地域辽阔,资源富集,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灿烂的发展前景。中央殷切期望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殷切期望大家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新的起点,倍加珍惜机遇,倍加求真务实,倍加锐意进取,倍加奋发有为,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勇立新功、再创辉煌。
我们要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就是要认清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长期性,增强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坚定性,提高想问题、办事情决不可脱离实际的自觉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义、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个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抓住历史性机遇,整体推进内蒙古的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城镇化。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就是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特别是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努力构筑祖国北疆的生态屏障。
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民族区域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党在内蒙古率先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已被实践证明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抓紧制定同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花大力气继续抓好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培育和增加新的有生力量。
我们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与和谐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各民族大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我们要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广泛深入地开展“三个离不开”的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要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从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抓好就业、教育、医疗、扶贫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地体现到改善民生上。要继续保障内蒙古各族群众的文化权益,使各族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力充分释放,使民族文化更加多姿多彩。要把和谐社会建设落实到维护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上来,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事件,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
我们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做好内蒙古的各项工作,关键是要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全区各级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像牛玉儒同志那样,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要进一步增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增强领导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团结带领全区各族群众,用智慧和汗水谱写内蒙古改革发展稳定的历史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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