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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绩效考核方案

2024-01-18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第一节 为了贯彻落实董事会利用“绩效考核”激发财务、后勤、企划营销人员工作热情的精神,进一步调动财务、后勤、企划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为临床一线服务的主动性,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热情,使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全体员工的得到持续提高,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制度,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第二节 分配原则

  本方案所指的绩效工资,是指按每个财务、后勤、企划营销人员原工资总额提取3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在“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取酬,按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应体现“三个衡量”的原则:

  一、以“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衡量绩效考核工资的基础。

  二、以“技术含量高低、工作负荷强弱、管理责任重轻”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导向。

  三、以“内部管理、工作计划、遵章守纪、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创新兴院”六个方面的各项重要指标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依据。

  第三节 绩效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绩效考核按月考核,月考核在当月底至下月5号前进行。不定期进行日常考核和专题单项考核,考核情况一并计入考核结果。

  二、考核以调(抽)查、巡查、测评和听取临床科室意见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考核以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部门对部门、病人(客户)对服务部门(人员)等多种方式和途径进行。

  四、财务、企划、后勤等部门分为“内部管理、工作计划、遵章守纪、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创新兴院”六个方面。配分均为100分,考核项目中分数有增有减。

  第四节 绩效管理考核依据

  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医疗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条例,x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职责、流程、任务指标,员工手册,会议精神和医院领导的及时性指令。

  第五节 绩效考核

  一、从以上三部门全体员工工资总额中人均划出30%做为绩效考核再分配的基数,根据绩效考核后的实际得分分配实际绩效收入。

  二、考核方式:30%工资×(实际得分÷100)=绩效考核收入。

  三、部门主管问责:当科室绩效考核总分低于85分时,每扣1分即扣除科主任工资总额30%的10-15%。

  四、医院原有的正在执行中的其他考核制度,可以与本制度合并执行。若是有与本方案有冲突的,则以本方案为准。

  五、财务、企划经营、后勤部门绩效考核,本着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先以部门/科室为单位进行试运行,员工个人绩效考核待机实施。

  六、考核人员:

  1. 财务科由院长考核;

  2. 企划营销部由院长营销助理考核,报院长批准;

  3. 后勤部由院长行政助理考核,报院长批准;

  4.部门主管对下属员工进行考核,报院长审批后由财务计发。

  七、附:部门及个人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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