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玉和泰煤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直选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成立安泽县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选拔任用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指导方针,以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基础,服务企业职工为根本,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以促进企业发展,切实维护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为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依法选举。
二、选举的资格和条件
(一)工会主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
2、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3、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
4、有较强的协调劳动关系和组织活动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
6、必须是中国工会会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工会主席候选人:
1、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其近亲属。
2、与企业有债权、债务纠纷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选举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工会主席直选工作在县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
(一)成立机构
成立矿工会主席直选筹备组。
组 长: 魏军太(矿 长)
副组长: 李晓刚(后勤主任)
组 员 : 朱学军(机修厂长)
吕彦国(民爆科长)
王忠虎(通风队长)
(二)筹备组的职责
1、宣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山西省私营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及选举办法(草案);
3、组织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4、组织指导选举工作;
5、受理有关选举的举报和反映,责成有关部门处理;
6、负责职工入会工作。不是会员的职工,采取集体登记入会的办法,职工入会率要达到100%,建立会员、职工实名制档案。
7、办理有关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确定会议时间、上报大会选举结果报告等)。
(三)会员代表的产生
1、会员入会报名时间截止为7月1日中午12点。
2、按照入会会员总数的9%产生代表。
选举代表程序:会员代表由会员以班、组、车间为单位于7月2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民主选举产生。
(四)直选工会主席程序
1、提名推荐候选人
(1)发布公告:由选举筹备组于20xx年7月3日公布候选人选任的资格和条件。
(2)推荐方式:组织推荐、会员联合推荐(十人以上)和会员自荐。
(3)资格审查:推荐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筹备组提出书面申请,表明竞选意愿和竞选职务,经筹备组和上级工会组织审查后于7月3日下午2:00张榜公布。
2、直选工会主席
(1)主席候选人依次进行竟职演讲,由代表向竞选人提问。
(2)召开选举大会。
a. 通过选举办法.
b.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c.进行选举.在获得法定有效票数的被选人当中,按得票多少
直接确定工会主席.
3、选举结果批复
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复。直选出的工会主席为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负责组织副主席、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20xx年6月29日
山西玉和泰煤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直选
大会筹备组
根据安泽县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选拔任用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基层分工会主席直选工作的实施办法》精神,为了正确处理加强领导与依法办事、尊重民意和正确引导的关系,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圆满完成“直选”工作任务,经县工会指导、矿务会议研究,成立山西玉和泰煤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直选”筹备组。
组 长: 魏军太(矿 长)
副组长: 李晓刚 (后勤主任)
组 员 : 朱学军(机修厂厂长)
吕彦国(民爆科长)
王忠虎(通风队长)
主要工作任务:
1、 研究制定本单位直选工会主席的选举办法,并组织实施。
2、 组织领导做好会员代表选举和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3、 组织直选主席筹备工作分阶段实施,加强对筹备工作的组
织领导
4、 按照〈工会法〉、〈工会章程〉的规定,加强“工会主席直
选”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民主法制意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让职工掌握选人的“尺子”,做到“保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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