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院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事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发挥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社会的作用,根据《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甘肃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目标》的要求和省、市、县创建“省特级”机关档案室工作精神,结合我院档案管理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
我院档案信息化建设坚持以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为依据,以档案网络建设为基础,以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档案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促进公共服务为目的,不断加强档案基础信息、基础设施、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利用、安全保障体系、人才队伍等基础性建设,逐步实现档案资源信息化,信息服务网络化,信息管理法制化。
(一)完成数字化档案室建设项目。在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平台环境下,采集和接收电子政务内网各应用系统中传输、运转、处理完毕后的电子文件数据;通过建立基础数据库,建设为各庭室科队提供电子文件的长久存储、管理、利用等服务的信息系统,确保在内网或局域网等各应用系统中运行的电子文件数据,完整、安全地得到采集与妥善保存。
(二)完成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建设。依托县电子政务和法院系统“三级专网”建设,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的标准体系;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和“三级专网”建设平台,建立各种载体档案和相关电子档案同步接收平台。
(三)完善档案信息局域网建设。一是逐步完善档案信息局域网建设,为本院各庭室科队服务;二是面向社会、服务公众、服务经济,提供县法院现行公开文件、公开党务、审务、开放档案目录等公开信息的网上查询阅览服务,发挥档案的积极作用。
(四)综合考虑符合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实施数字化档案室建设,要突出法院工作特色,做好数字化档案室的合理规划、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力争20xx年后,达到 “软件不软、硬件要硬”的要求。
二、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档案数字化建设
1、信息化建设标准。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局8号令和《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CAD电子文件光盘存贮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技术标准,确保数字档案资源格式统一、数据规范、便于转换、实现共享。
2、实现数据采集功能。多层面、多门类采集必须长期或永久保存的、符合归档要求的各种电子政务信息(包括电子公文、电子邮件、以及在政务网和“三级专网”上发布的各类信息),对以前按年度整理保管的档案逐步扫描成电子文档,归档保存。接收应归档庭室科队移交的电子档案,利用数据库技术建成一个综合的档案资源库,更好的为我院中心工作服务。
3、实现数据保存功能。通过磁盘、光盘、移动硬盘等多种技术手段,对采集到的各类电子政务信息在备份的基础上进行永久保存,形成纸质档案的数据备份基地之一。
4、实现数据利用功能。对局域网内的各用户提供分层次、智能化、方便快捷的档案、文件综合信息访问查询、数据分析及挖掘服务,建成档案信息综合查询系统。面向社会、服务公众,不断探索数字档案室为社会服务的新路子。
5、实现档案宣传功能。充分利用数字档案室综合保管的,反映法院工作发展现状的文本、音频、视频、图像等各种数字档案资源和现行公开文件资料,通过站进行建设成就的宣传,为我县经济工作服务,为服务对象服务。
(二)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档案室数字化,服务器配置应满足海量数据存贮,快速检索利用的要求。要完善档案数据库建设必备的存储和备份系统,以确保数据的安全。除进行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外,还应加大音频档案、视频档案等多媒体档案数字化的力度,力争配备相关设备如高画质相机(如单反相机,要求附带摄录相功能,大容量存储卡)、录音机(笔)等。
2、加强全局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硬件设施建设。配备相应的计算机、移动硬盘、DVD刻录机、光盘打印机等硬件设备,达到文档管理一体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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