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确保班级公物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计划。
1、做好班级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3、经常检查教室内的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照明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总务处维修,并告之学生注意安全。
4、组织好班级各项活动,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
5、每天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与无故未到校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6、学生要做到:不打架骂人、不看色情、凶杀的书刊、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不吸烟喝酒、不损害公物、不在教室内打闹。
7、严禁学生携带棍棒、利器等不安全物品进入学校。
8、学生在校期间因特殊情况离校,需持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方可出校门。
9、上课期间禁止学生会客。如遇公安机关来校约见学生,一般情况下,必须班主任或保卫干部在场,陪同询问。公安机关要将学生带离学校,必须向校领导汇报,并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方可将学生带离学校。
10、学生出入教室,上、下楼梯要有礼貌、有秩序,严防混乱、拥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11、严禁学生携带尖硬的器具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无故出校门。任何单位或个人到校找学生都要经过校长办公室或各科室批准,并由门卫或教师派人到教室通知,如有事确须请假离校的,由学生写好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后交给门卫方可离校。没有经过学校或门卫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把学生从课堂带走。
12、严禁师生乘坐无证车辆,不准爬车、追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严禁各类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如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的要由门卫提醒司机慢行,并指挥车辆安全行驶。
13、严禁师生私自到河流、水库、池塘等处游泳,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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