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身份证号码:住所:
卖方:身份证号码:住所:
第一条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乙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甲方所有;房屋坐落于;买卖双方均清楚该房屋产权及面积现状,并确认该房屋是以现状出售;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甲方于该房屋办理更名手续成功之时,将扣除履行合约保证金后的余款人民币交付于乙方;
第三条乙方在该房屋更名成功当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甲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第四条乙方于甲方交清全部房款当日到房管部门及开发商办理房屋更名手续;
第五条违约规定:
买卖双方规定,违约方应按照房屋成交价的0%,即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若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按预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7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房价总额的万分之3的违约金,即人民币,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7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房价总额的0%,即人民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房价总额万分之5的违约金,即人民币;
第七条因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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