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真实姓名: 笔名: 书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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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北京景天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收件人: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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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编辑: 天使的魔鬼
为促进原创文学的持续发展与繁荣,给作者创造良好的创作环境,同时也为读者打造一个集搜书、阅读、互动、购买为一体的高品质服务平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创作作品著作权的相关财产权以专有授权的方式授于乙方。
鉴此,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订立本合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涉及的名词解释
1. 作品:指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内容完整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要求的作品。 (包括
中文简体版本、中文繁体版本和任何外文版、译文版、图文版、图片版),还包括其正传、前传、后传、番外以及乙方根据签约作品相关人物、故事而创作的后续、旁支、系列作品。
2. 数字出版相关权利:版权拥有者在全球范围内享有的版式设计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等。
3. “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中国法律规定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
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4. 授权及转让代理:本协议项下的“授权及转让代理”是指根据甲方赋予乙方的代理
权,乙方可将签约作品以授权及转让的方式将其授权数字版权分给任何第三方。乙方有权独立自主的选择交易对象,确定交易的基本条件(包括价格、交易方式是授权还是转让、授权期限等)。
5. 本协议中乙方为北京景天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条、版权约定
1. 甲方将其 “授权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数字出版相关权利(其中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版式设计权)的授权及转让的代理权在合作期内授予乙方专有使用。
2. 甲方将其 “授权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以纸质图书、漫画、游戏、广播、电影、
电视剧、有声读物出版、发行及传播的权利授乙方专有使用。
3. 甲方授权乙方的作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且拥有
全部的著作权利;如果因为甲方不实导致乙方被第三方主张权利而产生纠纷、诉讼,或遭到行政等相关部门处理、或因授权内容存在权利瑕疵或侵犯第三方权利等问题造成本公司损失或陷入诉讼等纠纷,都应由甲方出面解决并承担责任;甲方亦应赔偿因上述原因导致乙方的全部损失。
4.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及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以乙方的名义对侵犯甲方作品
著作权的行为进行维权。在维权活动期间,因甲方单方面自行和解或撤诉导致乙方损失(包括公证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前期支出)由甲方承担。如本协议到期,而在本协议期限内已进行证据保全的维权活动尚未结案,则有关维权工作开展的授权不受本协议期限的制约,维权工作授权期限截止至所有维权案件结案。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签约作者有权按照本协议及其附件的约定获取相应的稿酬。
2、 签约作者符合要求的作品,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推荐。
3、 签约作者有权要求公司为其签约作品在不同渠道创造收益。
4、 当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相关各项著作权受到非法侵犯时,作者有权利要求公司代理作者协调处理相关的各项事务,以维护签约作者的权利。
5、 本协议为专有授权协议,作者不得以自己或第三人之名义授权、许可他人以与本协议相同或相类似的方式发表、发行、编辑、出版相同或相类似签约作品。
6、作者保证其在本协议附件填写的作品名称、姓名、笔名、接受汇款帐号和地址等各项内容均真实有效,如因作者提供信息有误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作者承担。
7、作者保证,签约作品系作者独立创作,不存在侵害公司或第三人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权利)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网络版权、著作权纠纷,并且作品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如作者有违此条,作者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由作者承担网站全额赔偿责任。如有第三人(方)向网站提出作品涉嫌侵权,并提供相应证据,要求公司停止发布并删除甲方侵权作品;公司有权先行停止发布,并删除作者作品;在作者与第三人(方)之间纠纷解决后,双方再就该协议的履行另行协商。
8、签约作品在公司网站或者第三方渠道上线后,作者有义务保持一定的创作速度,并保证完结作品,且完本字数不低于15万字。如果作者在未取得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签约作品停止更新超过二个月,或停止更新虽未超过二个月,但作者明确表示不再更新的,公司有权以作者的名义代为完成签约作品,且作者无权对公司代为完成部分以任何方式(公开或非公开)提出异议。对于公司代为完成的内容,作者享有署名权,除此之外的全部知识产权及收益均归公司所有。签约作品中由公司代写部分所产生的收益,均归公司所有。同时,自公司代写之日开始,就签约作品的全部内容(包
括此前作者已完成部分及代写部分)及其衍生作品通过任何途径所产生的所有收益,公司均无需再向作者进行支付。
9、 签约作者保证签约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泄露国-家-机-密;宣扬、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任何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姓名、肖像、名誉、隐私、人格权利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以及任何诽谤、黄色、下流及猥亵的内容。
任何违反有关监管机关和/或电信运营商的规定的内容。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可根据市场形势决定签约作品以授权及转让的方式将其著作权处分给任何第
三方。乙方有权独立自主的选择交易对象,确定交易的基本条件(包括价格、交易方式是授权还是转让、授权期限、维权时要求赔偿的数额等)
2. 乙方出于公司内部业务重组的需要,可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整体或部分转让给与
乙方相关的同一集团的隶属企业或公司,在书面通知甲方或公告告知后,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即由该企业或公司履行和承担,甲方不能因此而提出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以外的其他要求。
3 公司应按本协议、补充协议及其附件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作者支付其应得稿酬。
第四条、结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1、 vip销售、虚拟道具销售等具体结算方式及比例额度、支付方式等详见补充协议。
2、 签约作品被订阅次数以公司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作者可在公司相关页面进行查询。
3、 作者对其所得稿酬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行承担,并由公司在每次向作者支付稿酬时代扣代缴。
4、如因在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上为宣传、促销作者的作品,允许签约作品采用不超过整个作品的十分之一长度进行转载,此种情况下公司无需另向作者支付稿酬或其他费用。
5、如果公司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第三方进行分许可或权利转让,并自第三方获得收益:原则上扣税及其他运营费用后纯收益以50%:50%的比例进行分配;
6、 公司将在第三方支付的收益到账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国定节假日顺延)向签约作者付款。唯双方另行签署的书面文件可变更本条内容。
第五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有义务保守接触到的对方有关的商业秘密,保证不把这些商业秘密使用于本协议规定之外的目的,保证不向任何其他人有意地泄露这些秘密,否则,违约方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本保密条款是无限期的,直至本条款中所称的保密信息进入公示领域为止或直到对方将这些秘密公开为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认真地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处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期限与生效
1、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十年,期限届满时如双方未签订书面终止协议,授权期限自动延长。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3、《著作权人信息表》、《授权书》是本协议的有效附件。
甲方(真实姓名):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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