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效率,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理顺工作流程,避免出现因内部各环节沟通不及时或不顺畅导致的工作脱节、推诿现象,促进各部门之间信息畅通、沟通及时有效,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建立以院领导为核心的数字化医院项目领导小组
数字化医院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信息化建设的最终目标。因此成立以院领导为核心的数字化医院项目领导小组,是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正常运转和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
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执行组长,各副院级领导和主要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任成员。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化建设专题会议,负责对医院信息化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协调职能处室之间信息化建设工作,促使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相互协调,统一目标、统一行动,完成信息化建设任务。
二、建立以信息中心为核心的数字化医院项目工程技术组
为加强信息中心和信息使用部门之间沟通,成立以信息中心为核心、各信息使用部门参与的数字化医院项目工程技术组(即高级用户组):由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各信息使用部门抽取专人(信息管理员)和信息中心员工共同组成成员组。
所有抽调到工程技术组的人员不再承担其所在部门的工作,由项目组统一安排工作并负责学习和考勤考核;技术组成员要按照项目组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各科室要安排好相关工作。
三、沟通协调的方式和方法
领导小组和工程技术组需要明确工作制度和职责范围,做到有岗有职、权责分明,不得互相推诿,也不得大包大揽,越职挣办。具体工作中,各科室要结合科室现行需求,准确全面地提供相关信息(基础数据与本地化需求等),所有上报的数据必须由科主任签字,由信息管理员提交信息中心。同时,各信息使用部门要全力支持,完成标准数据的整理、审核和录入及协助需求调研等项工作。
信息中心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以保证信息化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项目进程表,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各项工作进度,并向全院通报;当任务需要多个职能部门负责时,信息中心应牵头与其它部门共同协办。在协调出现困难时,由分管领导出面协调,必要时通过协调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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