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湖北____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在武汉市新技术开发区武大科技园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乙方前一天(时间节点:下午四点前)将所收集的订单提供给甲方,甲方在第二天中午12:30__13:30间将货直接配送到双方约定的自提点。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产品的价格必须为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同意的价格(不含税,不含快递费)。甲方单方面确定的价格,乙方不予采用。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发现确认的价格不适应市场或其他原因需要进行价格变更时,双方应当及时沟通,新的价格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重新签订价格协议保证书。价格波动期间,以乙方下单时间的价格为准。
4、乙方在武汉市新技术开发区武大科技园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产品时,享受同城价格保护待遇,在销售过程中,如乙方发现本区域其他公司或个人销售该商品的价格
低于乙方的售价,或有顾客投诉乙方所售该商品价格高于其他销售商时,乙方将对甲方损害乙方经营形象的行为实施处罚。第一次处罚500元,第二次处罚1000元,同时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的经营损失。
6、当发生不可抗拒因素时,本协议自动终止。如因乙方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约定产品在约定区域无法销售时,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提供的一些法律文件同时废止。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有效期3年。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续签新协议。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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