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卫生部、教育部以及省市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规范食品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一、管理措施
1、从业人员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要有市防疫站核发的《健康证》。
2、工作时间从业人员要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工作场所要保持清洁,要有清毒、照明、通风、防腐、防“四害”、消防、污水排放等设施并投入使用,特别是餐具消毒、保洁。严禁把有毒物带入中心,要有专用容器堆放垃圾等废弃物,并每天清运到垃圾站。
3、采购原料和食品必须定点采购(签定协议),并须索取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做好验收记录工作。
4、在食品原料加工、生产、贮存、包装、销售等过程中,要保持清洁卫生,生、熟食品分开贮存,防止交叉感染。
5、严格履行与学校的合同条款。
二、责任追究
从业人员要充分认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坚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对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工作要定期进行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力度,加强治理,不能一味地追求低成本、高利润,要从“讲政治、促稳定、保健康”的高度切实抓好卫生安全工作。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出现责任事故要坚决予以处理,不姑息迁就,不隐瞒实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出现卫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视情节进行罚款。(由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仲裁、处理),后果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一份备案、经营单位一份。
从业人员签字 学校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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