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受托人):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商铺销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达成如下合意:
一、委托出售房产概况:
房产坐落于:
房屋性质:所有权人:
房屋产权证编号:土地使用证编号:
房型:面积:朝向:
结构:房龄:配备设施:
甲方保证就上述物业所做的描述系真实可靠的,且甲方出售该房屋的行为符合国家及武汉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二、委托价格:
经协商,该房屋的委托价格为:人民币18000元/㎡,此价格为最低交易价格。
三、乙方义务:
1。代为寻找并提供适合的房产需求信息,按照不低于约定价格出售
2。按照甲方所规定的交易方式进行销售。
四、佣金与费用:
甲乙双方确定服务费为甲方所签《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标的金额的2 %(税后)。甲方应在与他方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五、甲方义务:
1。非经乙方介绍,甲方通过其他中介组织或自行与他人达成交易的,应立即通知乙方,成交价格不得低于18000元/㎡。据此,乙方不应向甲方收取佣金;
2。在委托代理期间,甲方应确定乙方为唯一代理销售,不得另行委托。
3。若甲方通过乙方服务的无论是否以定金形式与求购方达成书面意向的,后由于甲方或求购方违约造成交易终止的或甲方通过乙方服务的私下与求购方达成无论是定金或其他形式的协议,甲方均有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义务(具体金额另行约定)。
4。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售出时产权明晰,无任何法律及经济纠纷,否则造成房屋买卖行为不能完全履行的,视为违约,乙方将仍旧甲方与求购方签署的合同标的金额的2%(税后)为服务费。
六、低价溢价部分约定:
1、乙方若与本商铺求购者达成高于18000元/㎡的购买价格,在20000元/㎡(含20000元/㎡),中间差价部分,归乙方所有。20001元/㎡以上溢价部分,双方各占50%。
2、乙方报价后,需甲方配合,需提前告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七、委托期限
本协议委托期限为2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补充约定:
甲方在此期间,若有非乙方介绍的客户,可以成交,单成交价不得低于低于18000/㎡,若低于此价格成交,甲方需按成交价的2%向乙方支付中介费用。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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