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属于甲方所有(或者共同所有的),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使用,双方自愿建立租赁合同关系,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租赁协议书。
一、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
2、产权证面积:
3、产权证号:
4、产权证权利人:
5、房屋状况描述:
二、附属设施包括:
1、 状况:
2、 状况:
3、 状况:
三、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时间:
1、按照双方确认的房屋现状确定房租,为每月 元(出租人描述的面积、本合同规定的产权面积均不作为核定租金数额的依据);
2、支付方式为(现金或转账,) (现金支付,出租人必须出具收款收据,并注明房租缴纳的起止期限;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则须填写如下信息: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
3、支付时间:
支付一次,首次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共计人民币 元,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期间的`租金;下次支付时间应提前10日支付。余下均照此支付。
4、双方同意,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元;室内物品保证金 元,在支付首期房租时一并支付。
五、履约保证的退还条件为:
1、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房屋;
2、乙方未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本协议约定租期届满,合同终止,且未就续租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三项条件同时具备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必要条件,否则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室内物品保证金退还条件为:
1、室内物品数量、状况与交付时相符合,无损坏、重要物品无人为划痕。
2、地板、房内设备设施无损坏,否则,甲方不予退还室内物品保证金,损失超过保证金的部分,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六、随租物品清单(单列),如无则填“无”。
七、房屋交付时间: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收到首期房租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双方也可另行约定交付时间和办法)。
八、房屋交付时,甲方应保证:
1、电路安全且可供正常使用;
2、水设备可正常使用;
3、气设备安全且可以正常使用;
4、其他满足乙方正常使用,且符合甲方明示的使用目的所需的其他设施、设备。
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必须在 日内予以提供、修复、配备。提供、修复、配备前不计算房屋租金。
九、修缮:
1、在租期内,甲方应承担房屋的修缮责任,房屋出现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时起快速修缮,恢复甲方的正常使用。
2、水、电、气费、物管、停车等属于乙方消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自行向相关单位按期缴纳,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3、水、电、气设施设备、出租物内的原有设施、设备出现故障,甲方应当自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处理,排除故障,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十、乙方必须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并符合本协议约定之使用用途,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十一、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出租房屋(包括合租、与他人合作使用等,如确需合租、与他人合租使用,必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十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严禁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修改房屋室内规划,如需要进行装修,须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同时报相关机构批准后按照相关装修规范实施。
十四、添附的处理:
1、本协议期满,且未就续租另行签订租赁协议时终止,乙方基于使用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装修、增加的部分(不可移动部分)归甲方所有,甲方不给予任何补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拆除。
2、可移动部分,乙方可自行处置,如果甲方同意,可折价转让给甲方,对此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乙方不同意转让的除外)。
十五、房屋租金的调整:
双方确定,自第二年起,房屋租金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1、按照上一年房租的比例进行调整,为 %;
3、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2、按照一个确定金额进行调整,自第二年起,每年上浮 元;
十六、违约责任:
1、未经乙方同意,乙方迟延支付租金,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本期应当支付租金总额,按日计算 %;
2、乙方未安装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租金,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支付,在合理期限内,乙方仍然未能支付的,甲方有权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自解除合同之日起个月的房屋租金。
3、乙方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日内迁出承租房,并与甲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拒绝搬迁的,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支付至搬迁之日的房屋租金,同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个月的房屋租金。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个月两倍的房屋租金,同时赔偿乙方下列损失:
a、装修费用,以装修发票或者鉴定结果为准;
b、物品搬迁运费或者根据生活常识能够确定的物件损耗;
c、解除合同后物件等必须另行存放的场地租金损失;
d、完成上述工作必须付出的劳务损失,按照每一天 元计算。
上述费用结算并支付完毕,乙方在 工作日内全部迁出完毕,并将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确认交还清单。
未办理结算并支付完毕,乙方有权拒绝交还租赁房屋。
5、甲方经乙方通知,绝不承担修缮责任,乙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完成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拒绝承担的,乙方有权在租金中予以扣除。
6、乙方使用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甲方有权立即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恢复原状,并交还房屋,否则,甲方有权通知相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依照本协议收取的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七、本协议到期终止,如乙方继续承租,须与甲方协商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十八、本协议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由双方各持一份。如果需要公证,公证费由双方共同负担,甲方负担 ,乙方负担 。
十九、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履行中相关函件、通知采用下列方式送达:
1、传真:
甲方:
乙方:
2、邮政特快专递地址:
甲方:
乙方:
3、电子邮件:
甲方:
乙方: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通过上述方式发至对方的函件为有效送达,为此,上列任何一种方式送达方式发生变更,须自变更事实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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