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人为的买受人(业主),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营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的生活环境,本人郑重承诺在本物业(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或使用过程中:
一、保证不违规装修,房屋装修前主动办理登记或施工许可、结构安全核准报批手续;
二、保证不擅自拆改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三、保证不擅自拆改房屋外墙立面;
四、保证不开挖建筑底层地面或降低原有室内地坪标高;
五、保证不擅自浇筑房屋室内夹二层(俗称假二层);
六、服从房屋外立面统一规划要求,保证不擅自安装卷闸门;
七、保证不乱搭乱建以及占用公共通道;
八、保证本物业所使用人遵守本承诺,如物业使用人有违背本承诺的行为,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人物业产权转让登记时保证取得本物业继受人所续签的承诺书送交县房产登记部门,在县房产登记部门收到物业继受人所续签的承诺书前,本承诺继续有效;
十、若本人违背上述承诺中的'任何一条,愿意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承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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