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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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经营项目:
2。合伙经营名称、主要经营地:
3。合伙经营范围:
4。合伙经营期限:自至年月日止,共
5。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5。1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合伙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5。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
5。3本合伙经营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经营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经营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6。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经营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6。1盈余分配:以
6。2债务承担:合伙经营期间债务先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以
7。引入合伙人、退出合伙经营:
7。1引入合伙人。
7。1。1合伙各方一致同意,不再引入新的合伙人。
7。2退出合伙经营
7。2。1自愿退出。合伙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7。2。1。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出事由出现;
7。2。1。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7。2。1。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经营的事由。
7。2。1。4合伙经营合同生效期间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出,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出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8。1全体合伙人共同商议解决合伙期间的企业事务。
8。2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9。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9。1合伙人的权利:
9。1。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9。1。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9。1。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9。1。4合伙人有退出的权利。
9。2合伙人的义务:
9。2。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9。2。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9。2。3为合伙债务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10:禁止行为
10。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0。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10。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竞争对手进行交易。
10。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11。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1。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1。1。1合伙期限届满;
11。1。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11。1。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11。1。4被依法撤销;
11。1。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11。2合伙的清算:
11。2。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11。2。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11。2。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奖金;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11。2。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11。2。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12。违约责任
12。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出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2。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2。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12。4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13。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应提交大多数合伙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4。其他
14。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14。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4。3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14。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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