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自身廉洁自律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守党内各项制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要求,廉洁奉公,执政为民,本人特向黄花镇党委、政府作出如下廉政承诺,并自愿接受监督:
一、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认真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始终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镇党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镇党委和纪委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负责,积极协调,深入推进。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和两手抓、两不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三、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坚决纠正“四风”。切实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深入实际开展工作,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弘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厉行节约,不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不贪图享受、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四、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提高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内廉政制度,清正廉洁,严格自律,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腐化堕落,自觉执行以下廉政规定:1、不违反规定收取礼金、购物卡、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2、不跑官要官;3、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4、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5、不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6、不公款报销或到服务对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在本单位设立“小金库”;7、不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参与其他营利性活动,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兼职取酬;8、不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9、不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互走访、大吃大喝、铺张浪费;10、不用公款组织开展或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按照有关规定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承诺时间:XX年XX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