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规范我园各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达到民主管理,民主理财的目的,根据《甘肃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幼儿园成立义务教育经费领导小组,人员由园长、会计、出纳、后勤人员、教师代表组成。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2、幼儿园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细则,制定公用经费内部监督办法,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票据审批及签字程序。
3、幼儿园的支出严格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预算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
4、较大额支出项目必须事先提交园务会研究决定,并在全体教师会议上予以公布。
5、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经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杜绝乱支乱花现象。
6、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7、幼儿园要坚持园务公开制度,对幼儿园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向园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8、自觉接收财政、审计、物价、监察、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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